记者报道:庭上,45岁的钟某辩称把女儿送人,只是想让她今后生活无忧。对此,公诉机关却称,这是极为无耻的行为。前日,钟某因“卖女”被控拐卖儿童罪,在禅城法院一审过堂。 前日下午,与钟某一同受审的还有其“丈夫”严某。据悉,生于1969年的钟某曾与前夫生下三名儿女,2000年前夫因病身故。随后,钟某依靠在家打散工养活儿女,却由此养成了赌博的恶习。2008年,钟某在赌场认识了比她小9岁的严某,很快同居在一起并前往禅城居住。2012年,两人生下一名私生女。由于无力抚养,两人经人介绍认识了同在佛山打工的郭某夫妻,表示想将女儿卖给他们。 据指控,去年7月20日下午4时许,在禅城区东方广场附近,钟某、严某与郭某夫妇碰面,郭某夫妇见女婴长得可爱,于是决定买下小孩。最终,郭某夫妻以62000元买下女婴,事后严某分得赃款37000元,钟某分得25000元。 去年11月11日晚上10时30分许,严某、钟某前往派出所投案。翌日,禅城警方将二人刑事拘留。 昨日庭上,对于拐卖儿童罪的指控,两人均当庭表示认罪。但两人表示,当时只是想让女儿今后生活无忧,不要跟着自己受苦,并非是想“卖女”。至于那60000多元,是郭某夫妇后来主动提出要补偿的。 对此,检察官予以驳斥,称两人将亲生女儿卖掉不但违法,而且从道德角度而言也是极为无耻。他建议法院判处两人四至六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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