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去哪了?时间去哪了?亲爱的顾客,您又去哪了?”时下火遍大江南北的句子出现在重庆北碚区一家电器店的寻人启事上,这张寻人启事夹带在各大都市报里,寻找的人是几年前买了家电却迟迟不取货的顾客。 重庆晚报记者 文翰 钱波 摄影报道 家电 店方顾客 17台无人认领 昨日上午,市民张先生向重庆晚报反映,近日重庆北碚区的报纸里夹带有雄风百货的寻人启事,寻找的是购买电器久未取货的顾客。 当天下午2时半,重庆晚报记者来到重庆北碚区新城步行街雄风百货家电部。“销售电器时,一些顾客并不急用,货物由店家代为保管,双方通常会协商一个期限。”经理蔡怡介绍,店方第一次清点顾客未取走的电器是在2011年6月,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有17台未取走的家电,包括彩电、冰箱、洗衣机等,2013年尚未统计,这些家电都已付清货款。 “虽然顾客留下了姓名、家庭住址和电话,但多数电话已停机,地址也变了,我们没法联系上顾客。”蔡怡说,雄风百货花了6000余元印刷了2万份寻人启事,派发到重庆北碚区5个大型发行点,夹带在报纸里,寻找失联顾客。 店方 不收存货费用 蔡怡向重庆晚报记者展示了这17位顾客的购物单据,销售时间最早在2011年2月,价格最贵的是2011年11月28日售出的一台三星彩电,当时价值1万多元,现在贬值到3000多元。单据上附有顾客的名字、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他带重庆晚报记者到仓库查验存放的部分电器,和单据上的电器型号对应。 蔡怡介绍,根据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电器购买须知)第六条:商场免费存货期为90天,超过90天将按每天6元一件收取存货费用。蔡怡表示,他们不打算收费,只希望顾客及时取货,减轻库存压力。他还称,这些家电已超过三包期,但对于来取货的顾客,店方会在三包期上作一些优惠调整。 顾客 没约定存货期限 通过蔡怡提供的顾客信息,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一名叫宋宏鹰的顾客,他在2012年9月26日买了一台三星冰箱,至今没取货。“买冰箱时,销售人员说东西随便在店里放多久,空了来取就是。”宋宏鹰表示,因为在重庆北碚区黄桷的新房交接出现问题,所以他一直没取货,如果店方要收存货费,“肯定会找他们扯皮”。 重庆晚报记者发现,寻人启事背面近一半的版面用红字标注“特惠商品信息栏”,包括奥克斯空调、海信冰箱、三星彩电等8种家电促销信息,还有“更多特价请到店详询销售人员”的小字。对此,蔡怡称,他们的初衷不是打广告,寻找顾客行动会继续。 正方 讲诚信重品牌 市民杨先生:商家肯花费工夫找寻久未取货的顾客,是一种讲诚信重品牌的表现。 西南大学刘同学:寻人启事很洋气,结合流行热点,吸引眼球。不管是不是广告,起码商家确实在找人,做了实事。 反方 包装营销广告 市民钱先生:如果直接发广告传单,可能一般人都不会看,这种寻人启事很新奇,实际上是商家的自我包装,是一种营销手段。 附近居民周大爷:既然是寻人启事,为啥要附带广告?商业性质太明显了,我一个老头都能看出来。 工商:收存货费合理 重庆北碚区工商分局合同科科长曾全民指出,商家的“电器购买须知”属于告示类格式合同,双方签字就具备法律效应,商家收存货费就是合法主张,不收则属于市场行为,主管部门无权作硬性要求。 同时,根据最新规定,2012年销售的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的主要部件并未过三包期,商家有义务履行三包服务。 业内:保管是商家义务 苏宁电器市场部负责人曹先生表示,苏宁也存在顾客购买电器后付完全款不取货的情况,苏宁方会采取登报的方式找顾客,但效果不明显。 国美电器市场部经理张丹说,国美采取的措施和苏宁一样,不收存货费。“之前出现过顾客购买电器,5年后来寻回的情况。帮忙保管是商家的义务。就算顾客不来拿,我们也只能无限期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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