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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昨审拐卖儿童案,产科副主任被控涉6起犯罪卖7婴儿
更新时间:2015-11-01 16:24:51   来源:58寻人网   已浏览: 打印本页

陕西渭南产科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儿童案于30日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方指控被告人张淑侠(55岁,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原副主任医师)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 当日上午9时开庭,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淑侠,自2011年至2013年,多次以新生儿患有疾病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先后将董某、王某、黄某、武某、贺某、尚某等人所生子女拐卖于他人。公诉方指控,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张淑侠以出卖为目的,将7名婴儿拐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法庭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今年7月20日,陕西富平警方接到产妇董某家属报案,质疑新生婴儿被妇幼院医生张淑侠拐卖。接报后,富平警方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经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新生儿案件,除张淑侠外,警方另抓获山西籍犯罪嫌疑人2名(潘某、女,崔某、男),河南籍犯罪嫌疑人3名(王某、男,朱某、男,黄某、女)。
检方指控:拐卖7人致一人死亡 ●2013年7月16日 张淑侠欺骗来某某、董某某夫妇,称其所生孩子从胎里带的病很难治,后以21600元将孩子卖给潘某某和其子崔某。其后潘某某经王某某和黄某某介绍,潘某某丈夫崔某某从旁协助,在其家中以59800元的价格将婴儿卖于河南省内黄县梁庄乡后河村的朱某某。后该男婴被富平警方解救。 ●2013年5月29日 王某某所生的双胞胎女婴。潘某某以30000元的价格从张淑侠处将两名婴儿买走带回家中。其后潘某某以46000元的价格将其中一名女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的任某某夫妇,另一女婴寄养在潘某某亲戚家。后两名女婴均被解救。 ●2013年4月 黄某某所生的一名女婴。潘某某从张淑侠处以1000元的价格将女婴买走带回家中。后该女婴死亡被抛弃。 ●2013年2月28日 武某某所生的一女婴。潘某某以20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买走。其后以46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于河南省滑县大吕庄村的和某某夫妇。该女婴已被解救并送还武某某家人。 ●2012年4月 贺某某所生的一名女婴。潘某某以20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从张淑侠处买走,张淑侠将其中15000元交予贺某某的丈夫。后因女婴家人反悔,张淑侠让潘某某将女婴送还贺某某亲属。 ●2011年11月 尚某某所生的一名男婴。潘某某以47000元的价格将该男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独山镇烟王村的王某某、吕某某夫妇。该男婴已被解救。
贩婴链条
涉陕晋豫鲁4省 劝说家属放弃婴儿。在6起案件中,产妇的家属与张淑侠多是“熟人”关系,出于对张的信任,并被张劝告放弃“病孩”。 掩人耳目抱出医院。“我是医院的技术权威,我说的话他们都相信。”张淑侠在法庭上供述道,和她一起工作的其他医生和助产士对她言听计从,还为她修改病例、违规从医院抱出婴儿打开方便之门。 联系同伙卖出婴儿。将婴儿骗到手后,张淑侠便将孩子卖给她的下线——山西省临猗县的潘某某。据张淑侠交代,潘某某来医院就诊时和她结识。 寻找“买家”二次贩卖。潘某某在付给张淑侠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酬劳后,便从张淑侠处将婴儿带走,然后寻找“买家”加价贩卖婴儿。“买家”多居住在农村地区,或因无法生育,或是受“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惜花钱“购买”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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