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学到外地闯荡,想挣钱贴补家用,但因稚气未脱,没有一家企业敢招收。16岁的安徽池州少年小江没了辙,只能在街头流浪,所幸被民警及时发现,送到池州救助管理站。“没有技术怎么打工呢?要不转去职业学校读书,那里包分配。”在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疏导下,铁了心要“出走”的小江放下了固执,如今重新走进了学校,安心地享受校园生活。
在去年“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基础上,安徽省今年根据民政部、教育部等部署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或是有就业意愿的适龄流浪未成年人就业,小江就是其中一员。记者今天从安徽省民政部门了解到,截止目前,该专项行动已经基本结束。从前10个月的统计数据看,全省共累计摸排困境儿童5.7万余人,救助流浪未成年人3千余人次,帮助困境儿童及流浪儿童返校复学7千余人。
未成年人复流率下降
“流浪孩子大部分来自于单亲家庭和经常发生矛盾冲突的家庭,监护人不愿或疏于照顾孩子是导致其流浪的主要原因。”池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方福康告诉记者。
12岁的池州小姑娘媛媛(化名)就是因为父母多次闹离婚,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的。小姑娘在街头流浪了几天后,不知道该去哪里,便坐在一家旅店门口哭泣,后被好心的旅店老板送到救助管理站。考虑到孩子以后的成长环境,救助管理站征求媛媛家人同意后,帮她转到救助站附近的一所寄宿制学校上学。为了方便照顾媛媛,站里还特意为她留了房间。
“流浪经历会给孩子身心带来不良影响,校园生活对于孩子的心理、行为矫治以及预防流浪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省流浪乞讨救助指导中心主任胡前义说。
为此,民政部门对每一位流浪的未成年人都会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提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建议,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对不适宜返校复学但有就业意愿的适龄流浪未成年人,由人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帮助其及时实现就业。
“从目前掌握的总体情况看,今年摸排的流浪未成年人总数明显减少,重复流浪率也降低了。”胡前义说,安徽去年全年接送流浪孩子7300余人次,今年截止10月底救助未成年人次大约只占去年一半。
救助机构无管理权限
虽然救助管理站是临时救助机构,但在未成年人救助方面,却经常出现超期管养的情况。
两年多前,滁州市救助管理站接收了一名被人遗弃的流浪儿。经检查发现,这个孩子除了听力有障碍外,各方面都很正常。在无法确定身份信息的情况下,救助管理站给他取名叫“民生”,并把他安排在特教学校学习,周一送、周五接。如今,救助管理站俨然已经成了民生的“家”。
滁州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吴斌告诉记者,由于滁州市福利院老旧,床位数量跟不上,很多孩子只能在站里临时安家。救助站能做的就是协调各部门照顾好孩子们生活和学习需要,还有就是等床位,等民政系统内部“消化”。
在采访中,救助管理机构普遍反映自己的身份尴尬。“说是救助管理机构,但我们只有救助服务的职能,没有行政管理的权限。”方福康说,“救助机制上要求民政牵头、部门配合,但实际操作中,我们没有调配权,经常要小心翼翼地和一些部门打交道,怕遇‘冷脸’,不给你解决。救助工作很复杂,一个环节没处理好,可能就会前功尽弃,导致未成年人再流浪。”
“救助管理机构的管理对象与管理定位是冲突的。”胡前义坦言,想要法律赋予救助管理机构行政权限,很难。
对监护人追责停留纸上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还有一个难点就是防止孩子再流浪。
“这些孩子沉入社会底层久了,他们的心理与正常孩子不一样,容易沾染恶习,犯罪率也很高。站里接收后,亟需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防止他们回到校园或是就业后,会因不合群而再次离开。”方福康说,救助站每年都会组织开展心理矫治活动。但心理矫治是一个长期过程,这些临时性的活动只能发挥浅表作用。目前,救助站正在探索引入志愿队伍,给孩子们进行常态化的心理服务。
不少救助站管理人员认为,要想根治未成年人重复流浪的问题,还得让监护人履行法定义务。
对于无力监护的家庭和困境儿童,安徽省注重开展源头预防工作。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困境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和定期走访,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对拒不履行义务的监护人,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剥夺监护权。“但在现实生活中,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情况却很少,就更别提剥夺监护权了。”胡前义告诉记者,而且就算法院撤销原监护人的监护权,让政府、街道等部门和机构承担起监护责任,操作起来也未必能做到,尤其是乡镇政府本身监护能力就有限。该怎么解决,确实是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