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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收6000元将幼女“送人”,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已判准许
更新时间:2015-11-01 16:24:42   来源:58寻人网   已浏览: 打印本页

  庐江县的左某为了几千元钱,竟然将亲生女儿送人。记者昨天获悉,经法院判决,其妻袁某已与其离婚。
  庐江县农民左某虽曾离异,但长相俊朗,颇得女孩青睐。2011年7月,左某在网上与女青年袁某相识相恋,当年8月两人即结婚。2012年11月,生育一女。左某无一技之长,且好逸恶劳,虽有一次失败的婚姻,再婚后仍我行我素,不愿改掉身上的坏习气。婚后不久,左某与袁某因生活琐事常有争吵,今年6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后,袁某负气离家出走。9月初,当袁某回到家里,却没能看到女儿,婆婆称小孩被左某抱走后,左某也下落不明。袁某通过打探,终于在江苏某工地找到了左某,但孩子却不在左某身边,袁某慌忙向警方报警。 公安机关通过审问,左某只好如实交代称他将女儿送给了深圳一户人家,并收取对方6000元钱。中秋节前夕,警方陪同袁某赶赴深圳将孩子解救回家。
  10月初,当地警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对左某立案侦查。左某偷弃亲生女儿的行为让袁某对其彻底失望,10月中旬,袁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左某离婚。法院审理认为,袁某诉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支持,遂判决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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