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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未成年人专人送返定期回访(图)接受民政部门的救助
更新时间:2015-11-01 16:24:41   来源:58寻人网   已浏览: 打印本页

7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寒冬送暖”救助活动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自15日起至明年3月15日,全市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街头救助活动,做好寒冬季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救助队伍24小时值班,拉网排查   据了解,救助活动期间,为了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保障服务对象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合法权益,保护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健康,防止在街头出现冻死冻伤事件,各区县、市救助站要安排人员和救助车辆,重点在市内火车站、汽车站等流动人口密度较大的地方、繁华区域、重要路段进行巡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   同时,积极发挥村(居)民委员、社区救助点等基层组织作用,组织和动员居民提供线索,引导和护送受助人员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已建立街道(乡镇)流浪乞讨人员基层救助点230余处;建立村(居)流浪乞讨人员基层救助联络点2100余处,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基层救助管理网络的建设和使用,增强了救助管理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再次流浪   会上,市救助站书记张兴表示,本次救助活动中,还将从源头上预防、杜绝儿童再次流浪。对因家庭出现变故、缺少家庭关爱的流浪未成年人要及时和其家人和监护人沟通交流,做好思想转化教育工作,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和生活情况,做好困难家庭帮扶工作,防止儿童再次流浪。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寒冬送暖”救助活动的通知》中还特别强调对流浪未成年人要指派工作人员专程护送返乡。流浪未成年人返乡后,实行定期上门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回归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和生活状况,其监护人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等,需共同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困难留守儿童家庭的政策支持和生活帮扶工作,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再次流浪,目标就是实现“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重点时段坚持每天夜间巡查   根据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寒冬送暖”救助活动期间,各区县、市救助站每周要组织不少于五次的排查,寒冷天气、重点时段坚持每天夜间巡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和施救,对愿意接受救助的人员实施救助,送上饮用水、食品、防寒衣物;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提供返乡车票,确保受助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市救助站书记张兴表示,救助活动要持续进行下去。各区县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真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长效机制,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送去温暖。   据悉,“寒冬送暖”活动已经连续举行了3年。截至11月份,淄博市今年共接待求助对象1795人次,实施救助1704人次;其中,成年人1625人次、未成年人6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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