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年仅17岁的郑某被拐卖到睢宁沙集,与同村的鲍某结为夫妻,因郑某不识字再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无法寻亲也没有报警求助。随着年月的增长,已与丈夫育有一个孩子的郑某过上了和谐的家庭生活。 但即便如此,家乡的景象仍不时萦绕在郑某的梦中,不忍妻子日渐消沉的丈夫主动提出替妻子写封家书,看看能否找到亲人。就这样,一封满怀思念的家书寄到了远在贵州的郑某老家,早已不抱希望的家人在看到远在他乡的女儿依然存在,立即求助当地派出所,并于2013年10月20日赶往睢宁和亲人相见。
沙集派出所根据郑某老家提供的地址,寻找到郑某,并得知郑某和魏某生活美满,且是魏某主动为妻子写信寻找亲人的事实。郑某也向民警提出,愿意和魏某继续在睢宁生活。按照郑某的要求,民警经过和贵州方面警方沟通,决定不作为刑事案件进入调查。而是本着满足双方寻找亲人的愿望,为她们安排见面。 昨天上午,在沙集派出所的安排下,等待一个晚上的郑某的两个妹妹,终于见到了失散16年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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