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2日晚8时,住在惠东县大岭镇的杨女士抱着8个月大的外孙出门散步,行到大岭镇洪发路一在建楼房门前时,突然被两男子掐住脖子和嘴巴,抢走了外孙。接着,两名男子各乘坐早就等候着的摩托车逃离现场。
作案分子得手后,当晚乘一辆面包车来到东莞市樟木头镇,次日花了6500元包出租车前往河南,将婴儿卖给了河南石某夫妇,得款5.8万元并分赃了。
案发后的第9天惠东警方破获该案,李某辉、薛某在惠东落网;周某在深圳落网,潘某新、潘某甫则在河南被抓获。被拐卖男婴也被解救出来。
在法庭上,其他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只有买卖婴儿的中间人潘某甫拒不认罪,称“不知道小孩的来历”,但其帮人介绍买卖婴儿的犯罪事实是不容抵赖的。
惠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犯拐卖儿童罪罪名成立,其中主犯潘某新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万元;李某辉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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