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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制度不完善 捐献遗体应由“本人说了算”
更新时间:2015-11-01 16:21:59   来源:58寻人网   已浏览: 打印本页

捐献遗体应由“本人说了算” 该提案表示,目前,遗体捐献制度不完善,手续繁琐。捐献人填写“申请登记表”时,应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签名同意,但是在现实中很难实现。直系亲属或者由于传统观念而拒绝签字,或者由于不在捐献者身边,甚至旅居国外,难以在短时间内签名,或者在签完之后反悔“食言”,各类情况都让实际操作困难重重。 此外,相关单位服务意识不高,捐献者的亲属除了要料理后事之外,还要不断地跑相关部门单位,办理户口注销、申领遗体捐献申请表等繁琐手续,甚至还要自行承担差旅、搬运等费用。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捐献者的积极性。 为此,提案建议取消遗体捐献人“应取得所有直系亲属签名同意”的条款,实现遗体捐献“由本人说了算”。同时,政府应减免遗体捐献过程中产生的差旅、搬运等费用。遗体接收站应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上门服务,减轻遗体捐献者家人的负担。 观音山、福山公墓将建纪念碑 对此,市红十字会表示,2013年,广州共收到171人的志愿捐献遗体申请表,共收到56例遗体捐献,分别比2012年增加16%、30%。截至2013年底,填写申请表的市民1448人,实现遗体捐献的有312人,居全省首位。 目前《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的修订版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拟借鉴上海红十字会的做法,不需要所有直系亲属签名同意,改由遗体捐献申请人从直系亲属或其他人中确定执行人,由执行人帮助申请人去世后办理遗体捐献事宜。 市民政局、市殡葬管理处、市殡葬服务中心为遗体捐献纪念活动提供场地、花圈和维护等服务工作,为遗体捐献者免除基本费用。市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在遗体捐献者的死亡证、注销户口、司法公证等方面积极协调好工作。 近几年来随着遗体捐献者人数不断上升,现有纪念碑场地面积比较小,市红十字会正在谋划将纪念碑扩大。2013年,副市长、市红会会长贡儿珍拍板决策建设新的遗体捐献者纪念碑,项目已获批准正在推进,分别设在市福山公墓、市观音山公墓,将为遗体捐献者家属纪念先人提供更好的追思纪念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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